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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同意精明(西安)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扩大经营范围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业务的批复

索引号: ZDDBG234560 发文字号: 陕交函〔2017〕1245号
发布机构: 公文时效: 有效
名称: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同意精明(西安)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扩大经营范围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业务的批复
主题分类: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: 2018-01-04

西安市交通运输局:

你局《关于台港澳侨投资企业精明(西安)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的请示》(市交字[2017]154号)收悉。经研究,批复如下:

一、精明(西安)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为香港独资企业,公司注册资本1600万美元,全部由精明(香港)有限公司出资,同意该公司扩大经营范围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业务。

二、经营范围:道路普通货物运输。

三、经营规模:1辆厢式货车。

四、经营期限:12年。

其他手续请按《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》及有关规定办理。全部手续办妥后,请将变更后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报我厅备案。

此批件有效期为6个月。
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

2017年10月2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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